開明投資有限公司<0768>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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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廣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備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廣告全部或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除本公佈另有所指
外,本公佈所用之詞語與售股章程(定義見下文)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UBA Investments Limited
開明投資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發售新股
供公眾認購之新股數目 : 50,000,000 股股份
發售新股價 : 每股新股1.00港元
面值 : 每股面值0.01港元
股份編號 : 768
投資管理人
亨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保薦人
禹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聯席保薦人
美建證券有限公司 建勤融資有限公司
包銷商
永亨銀行有限公司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美建證券有限公司
開明投資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
市委員會申請批准按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刊發之售股章程(「售股章
程」)所述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發行及將予發行股份(「股份」)
及根據售股章程附錄四所述之一般授權可予發行之任何股份上市及買賣。預期
股份將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開始於聯交所買賣。待股份獲准在聯交所上市
及買賣,且符合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之股份納入規定,股份
將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f,自股份開始於聯交所買賣日期或由香港結算
指定之其他日期起,可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內提存、結
算及交收。所有中央結算系統之服務均依據當時有效之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
及運作程序進行。
新股份之發行(「發售新股」)須待售股章程「發售新股之條件」一節所述條件
達成後方可進行。倘發售新股並無成為無條件而因此失效,則根據發售新股向
申請人收取之所有申請款項將會按有關申請表格中「退回閣下之款項」一段所
載條款不計息退回。
根據發售新股將予發行之50,000,000股新股份(「新股」),佔本公司緊隨發
售新股完成後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約50%。僅就分配而言,根據發售新股可供
公開認購之新股總數將平均分為兩組:A組及B組。A組之新股將按公平基準
配發予申請總值5,000,000港元或以下(不計聯交所交易徵費及應就此支付
之經紀佣金)之新股申請人。B組之新股將按公平基準配發予申請總值超過
5,000,000港元至最高達B組總值(不計聯交所交易徵費及應就此支付之經
紀佣金)之新股申請人。申請人須注意,A組之申請與B組之申請,以及同組
之申請(視申請股份數目而定)所獲得之配發比例可能並不相同。倘其中一組
認購不足,則多餘之新股將予以轉撥,以滿足另一組別之需求並因此按公平基
準作出分配。申請人只可申請接受A組或B組任何一組而非兩組之配發新股。
任何人士只可為其利益以一份白色或黃色申請表格提交申請。重複申請或疑屬
重複申請之申請或任何認購超逾25,000,000股新股(初步提呈可供認購之
新股之50%)之申請或支票首次不獲兌現之申請將不予受理。
本公司僅按售股章程及有關申請表格所述基準考慮認購所提呈新股之申請。發
售新股申請人如欲以本身名義獲配發本公司新股,應填妥及簽署白色申請表
格,而發售新股申請人如欲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之名義發行新
股,並將新股直接存入中央結算系統以寄入其開設之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股份賬
戶或其於中央結算系統之指定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股份賬戶,則應填妥及簽署
黃色申請表格。黃色申請表格連同售股章程可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上午九時
起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中午十二時止之一般辦公時間內親臨香港結算服務
櫃位(地址為香港德輔道中199號維德廣場二褸)或其投資者服務中心(地址
為香港魚涌海灣街1號華懋交易廣場1901室)索取。
白色申請表格連同售股章程可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上午九時起至二零零零
年一月七日中午十二時止之一般辦公時間內在下列地點索取:
1. 聯交所任何會員
2. 禹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中環雪廠街10號新顯利大廈5樓51室
3. 美建證券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德輔道中302號華傑商業中心2樓
4. 建勤融資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德輔道中302號華傑商業中心8樓B室
5. 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中28號中�縣j廈21樓
6. 永亨銀行有限公司下列任何一間分行
港島: 總行 皇后大道中161號
銅鑼灣分行 波斯富街82號
中區分行 雪廠街10號新顯利大廈B2
西區分行 德輔道西139-141號
北角分行 英皇道431號
九龍: 觀塘分行 輔仁街22-24號
旺角道分行 旺角道16號
尖沙咀分行 加連威老道71號
新界: 大圍分行 大圍道32-34號
荃灣分行 眾安街35號
申請人應將支票或銀行本票緊釘於已填妥之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上,於下列時
間內將申請表格投入永亨銀行有限公司任何上述分行之特備收集箱內:
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星期二 - 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
二零零零年一月五日星期三 - 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星期四 - 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四時正
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星期五 - 上午九時正至中午十二時正
根據售股章程及有關申請表格之條款及條件,白色及黃色申請表格須於二零零
零年一月七日中午十二時前(或倘按售股章程「如何申請新股」一節所述懸掛
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時適用之較後日期)
交回。
發售新股結果及新股配發基準將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一日或之前刊登在英文
虎報(以英文)及香港經濟日報(以中文)。
倘 閣下已採用白色申請表格申請認購1,000,000股或以上新股,並已在申
請表格上表明擬親自領取股票及/或退款支票,則可在本公司在報章上所公佈
有關派發股票及/或退款支票之日期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親臨標準證券登記
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111號永安中心5樓)領取。預期派發日期
為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申請人必須出示與申請表格所載資料相符之身份證
明文件以領取其股票或退款支票。倘申請人以個人投資者身份申請,申請人應
出示其身份證以領取其股票或退款支票。倘申請人以公司投資者身份申請,必
須出示蓋上公司印章之公司授權書以領取其股票或退款支票。
倘 閣下已採用黃色申請表格申請認購1,000,000股或以上新股,並已在申
請表格上表明擬親自領取退款支票,上述有關白色申請表格之退款手續亦適
用。如 閣下以投資者參與者或透過指定之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採用黃色申請
表格提出申請, 閣下之股票將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二日或香港結算或香港中
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釐定之任何其他日期辦公時間結束前按 閣下指示
存入中央結算系統以記入 閣下之投資者戶口持有人股份賬戶或 閣下指定
之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股份賬戶。倘 閣下透過指定之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提
出申請, 閣下應向該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查詢所獲配發新股之數目或倘 閣
下以投資者參與者身份提出申請, 閣下應透過「結算通」電話系統查詢所獲
配發新股之數目。投資者參與者亦將獲香港結算寄發一份股份結單,列明已記
存入 閣下股份賬戶之新股數目。
香港,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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